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的科学性和伦理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审查范围主要是药物临床试验项目。宗旨是:保障受试者尊严、安全、和权益,促进药物和涉及人的临床科研项目科学健康的发展。该伦理委员会成立于2019年。本届伦理委员会共13人,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委员9名,候补委员1名,秘书1名。委员会中医学专业7人,药学专业1人,非医学专业4人(其中伦理学专业1人,律师1人,外单位人员1人,其它专业1人)。伦理会人员组成符合国家相关法规,人数设置合理,能够保障规范的开展伦理审查工作和公正公平的伦理审查。
办 公 信 息
一 、伦理审查范围
药物临床试验项目。
二 、伦理审查及受理要求:
项目送审地点: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21号西安市第四医院门诊楼二层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办公室
电话/传真:029-89623908
联系人:陈晟
邮箱:xasdsyygcp@126.com
审查受理时间:每周三
伦理会会议审查频率:每月一次
伦理审查决定的传达:伦理审查批件或意见将在伦理审查会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注意:伦理会审查项目至少需要两周时间,请研究者及早提交
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项目审查流程图
岗位职责
(一)、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1.担任委员的审查职责。
2.主持审查会议。
3.审签会议记录。
4.审签审查决定文件。
5.授权副主任委员或委员负责相应工作。
(二)、副主任委员职责
副主任委员经主任委员授权,承担授权范围内的主任委员职责。
(三)、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委员职责
1.担任送审项目的主审委员。
2.参加会议审查,每年会议出席率不低于50%。
3.遵循研究利益冲突政策,主动声明与审查项目相关的利益冲突。
(四)、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秘书职责
1.在委员会主任委员领导下,负责委员会日常具体工作。
2.负责受理伦理审查申请资料。
3.负责安排会议日程,通知委员参会,会前将审查材料提交给委员预审及会议记录。
4.将审查决定传达给申请人。
5.对所有批准的项目组织合适的跟踪检查。
6.协助主任委员准备年度工作报告。
7.负责伦理委员会文件档案与信息管理。